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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出版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办法,请问已收到的退税收入根据新准则应该计入什么科目?收到的国家基金拨款根据新准则应该计入什么收入?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2116 peng2m 发表于:2018/3/19 14:17: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8/3/20 9:51:00

感谢提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明确了政府补助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划分原则,即如果该交易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组成部分,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简单理解就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有密切的关系,则应适用于2017年7月5日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不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特征之一是直接取得资产。增值税出口退税、增值税直接减免、所得税加计抵扣、免征的企业所得税、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等都不属于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