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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的外销发票名称,和汇款账户名称不一致 如何处理

问题分类:出口退税类 阅读量:2865 138****0169 发表于:2017/6/22 9:28: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7/6/22 15:10:00

亲,您好。这个问题很常见!很多企业都会遇到第三方支付外汇货款的情况,称为“非进口商付汇”。比如:货物销售给甲,但支付货款时不是甲支付的,而是由乙支付的。
外贸方面:根据《汇发[2017]38号文件》“谁出口谁收汇”的规定,只要出口企业能把外汇收回来即可,而不再管是谁支付的(这个付款方必须是境外公司、离岸公司、或者是特殊区域公司)。
税务方面:(国税2013 30号第九条)“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收汇情况存在非进口商付汇等疑点的,对该笔收汇对应的出口货物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等额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或解除担保。”此规定在(国税2014 51号)发布后被停止执行。
所以,现在对非进口商付汇的业务在退税环节也没有了障碍。(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