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比如企业境内研发费用五项合计112,其中其他费用12,可税前扣除费用为112,其他费用可加计扣除为112/0.9*0.1=12.44,则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100 12=112,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为112/0.8*0.2=28,高企研发费为100 12=112。境内委托100,境外委托100,可税前扣除费用200,计入研发费(100 100)*0.8=160,可加计扣除为=100*0.8 112*2/3=154.67,高新技术企业境外委托研发费用=(112 100)/0.6*0.4=141.33 则为80 老师我这样理解对么
问题分类:企业所得税类 阅读量:148 592263 发表于:2025/1/11 15:46:00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5/1/13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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