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4/8/14 17:19:00
1、如果在“退税勾选”中没有进行“确认勾选”步骤,可以直接完成撤销退税勾选,之后重新进行抵扣勾选。 2、如果在“退税勾选”中已经完成了“确认勾选”操作步骤,还没有申报退税或者做过退税申报但流程已经作废了(即发票没有“已申报退税标识”),这种情况操作步骤如下: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在“明细数据采集”中点击“+新建”,“申报年月”和“申报批次”不是必须对应退税申报批次,依企业方便管理即可。填写好发票代码、号码或缴款书号码后,点击“保存并提交”,然后在“数据申报”中点击左侧“生成申报数据”,再点击右侧“正式申报”完成上传至退税主管机关。审核通过后,大概1到2天,发票就会变成未勾选过的状态,各位就可以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抵扣勾选”模块重新把发票勾选为抵扣了。 感谢您对大白菜会计学堂的支持!欢迎您给朋友们推荐大白菜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