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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公司承接博物馆的装修改造项目,即装修改造,又给其采买很多设备,这种情况签合同或者账务处理时是总的按装修合同处理?还是设备跟装修分开处理?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645 151****9671 发表于:2024/6/4 23:14: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4/6/5 18:05: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参考以上规定,如果合同明确了设备与装修的金额,你公司可以对设备销售按13%计算,对装修部分按9征税。如果你公司只是签订总建筑合同,可按公司主业采用建筑或货物销售的不同税率。感谢您对大白菜会计的支持!欢迎您给朋友们推荐大白菜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