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公司23年1月开了一张专票,已经缴纳税款,12月才给购买方,对方要求作废,然后重开。那请问是不是按照原来的分录直接写负数记账,再正常记一笔新的账就可以了?即: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红字金额)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金额)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721 138****8489 发表于:2024/1/10 23:34:00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4/1/12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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