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海南有个医药流通公司,今年在成都成立了海南公司的分公司,用来做研发项目的,目前和未来会有大量的研发投入。这个分公司目前是小规模纳税人,抵扣不了进项。所以目前投入的1000多万,有买实验室设备的,有付装修实验室的工程设计费的,发票都是让供应商开总公司的抬头,给海南这个总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的问题是:总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和母子公司的有什么区别么,听说是要汇总纳税?我现在不知道要不要把成都分公司转为一般纳税人呢?老师有课程专门讲总分公司的么,可以说下在哪个课里么我找来听听。谢谢老师!
问题分类:企业所得税类 阅读量:916 180****8211 发表于:2023/10/19 15:28:00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3/10/19 1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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