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有个合同,合同内容如下:产品A 数量1吨 包工不包料(主要材料由对方公司提供,我们公司代加工,加工的时候提供辅助材料)产品A 数量2吨 包工包料(全部由我们公司搞)这种情况,我们怎么给他开发票呢 包工不包料 就准备给他开加工费或劳务费 包工包料 那就正常按购销的开。还是直接 就按正常的开啊。账务处理的时候,包工不包料是不是就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就行了,其他业务成本就是设备的费用和辅助材料的费用。包工包料就正常按照料工费来处理。谢谢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646 085083 发表于:2023/10/10 9:15:00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3/10/10 17: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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