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提问题
请选择问题分类:
会计处理类 成本计算类 出口退税类 增值税类 企业所得税类 其他税种类 会计职业规划
提交问题取消

我们公司11月的社保因为基数调整成新基数,咨询了社保后面在月底重新调整成原来基数,但是11月社保申报表还是得按新基数申报,多缴的部分会在之后月份按全额公司部分抵减,会计分录如何处理,11月份做账是按照新基数申报表计提的,但是按新基数未扣回回员工个人部分,因为调整金额较大,在12月做账缴纳社保也是按新基数正常交,抵减分录不知道怎么做,因为当时工资表还是按旧基数发放,未扣多缴部分,个人部分抵减该如何做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702 159****2972 发表于:2023/1/16 13:50: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3/1/29 9:46:00

如果是公司承担,实发员工的工资不动。基数调整多缴纳的保险金额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或其他对应费用即可。感谢您对大白菜会计的支持!欢迎您给朋友们推荐大白菜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