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11月的社保因为基数调整成新基数,咨询了社保后面在月底重新调整成原来基数,但是11月社保申报表还是得按新基数申报,多缴的部分会在之后月份按全额公司部分抵减,会计分录如何处理,11月份做账是按照新基数申报表计提的,但是按新基数未扣回回员工个人部分,因为调整金额较大,在12月做账缴纳社保也是按新基数正常交,抵减分录不知道怎么做,因为当时工资表还是按旧基数发放,未扣多缴部分,个人部分抵减该如何做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702 159****2972 发表于:2023/1/16 13:50:00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3/1/29 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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