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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纳税人未签订出让合同,放了两次红线之后只交了一部分保证金,也没有使用,这样的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吗,缴纳时间如何确定?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847 189****8368 发表于:2022/11/1 16:11: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2/11/1 18:27:00

根据我们的了解,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文规定,以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感谢您对大白菜会计的支持!欢迎您给朋友们推荐大白菜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