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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钢结构生产施工企业,税务认定主业制造业,按照2017年11号公告纳税人销售钢结构等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要分别核算。想请教下如果税务主业改为建筑业的话对于钢结构是不是可以按照包工包料税率9%核算无需分别核算?

问题分类:增值税类 阅读量:1611 137****2899 发表于:2020/2/7 21:02: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20/2/10 10:46:00

感谢提问!2017年11号公告纳税人销售钢结构等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要分别核算。这个政策之外的情形可以考虑不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