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日税率变更后分别有两个合同,合同一中有订金预收款,2018年11月已预收,但货物未交付,还有余款,是否按照货物交付日期确认收入?合同二中有约定分多次收款,客户认为整个合同都应开16点发票我认为确认销售是按照约定的收款日期。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1567 737877 发表于:2019/3/23 14:31:00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9/3/23 1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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