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最近成立了一个电子交易平台,只为商家提供销售酒类的服务,商品不从我们公司过,我们只是通过这个平台代收代付货款,然后从成交额中收取佣金,那我们交税是按佣金来交增值税就可以了吗,如果按传统电商那样我们要确认收入的话,我们卖100块的东西得上3块钱的增值税,其实我们只收了几块钱的佣金而已。那么代收代付的款应该走往来,走应付,我们收到的钱扣除代付给商家的钱,余下的佣金做收入,这样处理对吗,走往来还需要商家给提供货品的发票吗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1513 382315 发表于:2019/3/11 11:44:00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9/3/11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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