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开发企业,2018年12月份预收房款100万,按照15%预计毛利,100*15%=15,月度所得税申报15万的利润。预交37500的企业所得税。2019年1月份实现了这笔收入100万,月度所得税申报时,不是重复所得税缴纳了吗?
问题分类:企业所得税类 阅读量:2047 153****1620 发表于:2019/1/16 14:30:00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9/1/16 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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