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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什么自产货物用于不动产不视同销售呢?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视同销售呢?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1796 186****6122 发表于:2018/12/10 19:20: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8/12/11 11:41:00

感谢提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要视同销售货物。全面营改增后,“非应税项目”已经不复存在,建造动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一致,都属于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不需要再视同销售,不需要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处理时,自产产品用于自建不动产和动产的处理均按照成本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