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7/5/10 18:41:00
1、出口免税大体有二种原因:一是政策明确规定只免税不退税的,二是可以退税但由于企业原因造成免税,比如超期申报,或其他条件不符合造成退税改免税。
2、出口业务符合免税的,在做正常的免税收入会计处理后,只需要在纳税申报系统中申报增值税免税销售额(填报在表一的18-19行),不需要在退税申报系统中操作;但全国有一个地方例外,就是江苏省,出口退税采用擎天软件系统,需要在擎天系统中做免税申报,个人感觉比较多余,和国家的退税政策也略有不符。
3、根据国税2013年12号公告和2013年 65号公告规定,免税业务应将以下凭证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
(1)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无法提供出口退税联的,可提供其他联次代替)(2)出口发票(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4)属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暂不提供上述第2、 4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