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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是建筑企业,有各项目去外地预缴税,收了千分之四的个人所得税(企事业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请问这个税计入什么科目?有的人说不可以税前扣除,和平时的工资薪金不一样,求解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1885 153****0681 发表于:2018/7/16 11:37: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8/7/16 11:42:00

感谢提问!收了千分之四的个人所得税(企事业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文件精神。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需要提交已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