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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一个公司如果不动产,是按两种计税方式来租凭不动产,那么简易计税是一次性预缴增值税,而一般计税是先预缴一部份,回来补缴,而我们在做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时,为什么只有一般计税预缴的金额,而没有简易计税一次性预缴的金额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1925 177****8142 发表于:2018/6/27 12:24:00

解答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8/6/27 17:25:00

感谢提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时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所以不必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