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白菜老师,一份合同,销售材料占到60%以上,技术及安装服务占35%,如果企业是以销售为主的公司是否确定为混合销售按16%交纳增值税。如果企业性质是原营改增过来的企业,以技术安装服务为 主,是否按6%或11%来交增值税。此合同业主方只出一份合同,材料和技术安装服务不能分开,并要求只能开6%的技术服务类发票,是否是违规行为。
问题分类:增值税类 阅读量:2236 382315 发表于:2018/6/4 13:07:00
大白菜老师 回复于:2018/6/4 1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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