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精选20210501】退税热点-开具出口发票税率到底应该选择“0”还是“免税”?
文章分类:退税业务精选大白菜 发表于:2021/5/20 16:22:00
我们知道 出口企业一般适用“零税率”政策,即纳税人出口产品不仅可以不纳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而且可以退还以前各环节增值额的已纳税款。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目的在于奖励出口,使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以完全不含税的价格参与竞争。实际上零税率相当于出口环节免税+退采购环节税。
零税率又分为二大类型: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和外贸企业的免退税。
实际出口过程中,还有一些业务是出口只免税,不退采购环节的进项税。比如出口退税率为0且不征税的产品,还有因企业或政策原因造成不能退税的产品。
最后一种情形就是征税,即出口环节视同内销征税,采购环节进项税正常抵扣。
根据以上分类,我们可以归纳---
1、出口行为零税率,即出口环节免税+退采购环节税,包括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和外贸企业的免退税,开具出口发票时应选择”0“税率;
2、出口行为只免税,不退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开具出口发票时税率栏应选择”免税“;
3、出口行为征税,即出口环节视同内销征税,开具出口发票时税率栏应选择适用税率;
最后,个别地方税务局要求出口退税货物开具出口发票,特别是外贸企业,税率栏选择“免税”。此时应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