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年应纳税所得额优惠标准提高至100万,小微企业还有什么政策可期盼?

文章分类:税收业务精选大白菜 发表于:2018/7/16 15:21:00

      2018年7月11号,财税部税务总局发布77号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政策非常有利于小微企业。其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大白菜会计学堂给大家梳理三个问题!


     一、如何计算好这个政策?
比如,某小微企业年收入1000万元,年利润(我们不用年应纳税所得额这个说法了,对于广大企业主来说,年利润更容易理解。对于会计来说,我们都知道,对年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后就是年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所得额按50%计算是40万元,再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是8万元,相当于利润总额的10%。

一句话,以后小微企业只要是100万元以内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与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就可以按10%计算应交所得税了!


     二、如何避免这个政策的陷阱?
大白菜提醒大家,这个政策有个陷阱,就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果高于100万元,特别是刚刚超过100万时,所得税的上升是剧烈的!
比如,某小微企业100万元及以内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按10%最多上交10万元企业所得税;
但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比如 1,000,001元,企业所得税按25%计算是25万元,多交15万元

结论:多1元或1分钱利润,多交15万所得税!因此对这个区间一定注意!


     三、小微企业还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期盼!
其实,大白菜个人觉得,小微企业所得额优惠标准提高 至100万元,远不如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让人兴奋!
因为能够做到年利润50万以上,小微企业确实要付出比较大的努力!
但目前大白菜感觉政策不够过瘾的是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免征额,还停留在每月3万元,季度9万元的标准上,实在是杯水车新!

如果能够将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免征额,由目前的每月3万元,季度9万元提高至每月10万元,季度30万元,可能会更好的提振作用!


    最后,给会计们看一个季度所得税申报表,感知下本次优惠政策的计算过程!
本年度累计利润51万,按小微企业政策所得税是51000无,减去截止上季度累计预缴税款451.97元,实际应补缴50548.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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